食堂投诉处理:
1.食堂就餐人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投诉,经核实确定后,属中标人责任视为有效投拆。 2.招标人食堂主管部门负责明确、甄别投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及决定对中标人的处罚。 3.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员工及就餐人员的投诉后,应及时回应和处理(要求当天书面回应,3天之内处理完毕)。 4.如中标人在一个月内(自该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,下同)累计收到有效投诉超过3次(含3次,以招标人统计为准,下同),则中标人需就投诉内容提出改进方案并在餐厅张贴公布。 5.中标人保证餐厅投诉处理率为100%。